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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实验制度
发布时间: 2013-12-06      访问次数: 18

 

2012年8月修订)

 

 

 

第一条 学生要按规定时间进行实验并做好实验前的预习准备工作。未预习者一律不得参加实验。

 

第二条 学生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,遵守纪律,保持室内安静和卫生,按实验要求着装。

 

第三条 学生要服从指导教师的指导,严格按照操作要求做好实验准备,待指导教师检查许可后方可启动仪器设备。禁止动用与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。凡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设备和实验器具者,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。

 

第四条 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如发现仪器异常或出现故障,应立即停止操作,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指导教师。

 

第五条 学生在实验结束后要将仪器设备和实验器具等擦拭干净后归还原位,并将实验室清扫干净,待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,方可离开。严禁将实验室物品带出实验室。

 

第六条 学生在课外时间到实验室做实验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,并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。

 

第七条 学生在实验过程中要认真听讲,积极思维,细致观察,仔细操作,要保证原始记录的真实与完整,认真完成实验报告,培养严谨的科学态度。

 

第八条 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原制度自行废止。

 

第九条 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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