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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日常管理和使用办法
发布时间: 2013-12-06      访问次数: 22

 

1、为加强实验室的日常管理,避免各室分散管理造成的无序,各自为政的局面。实现仪器设备的资源共享,实验中心实行集中管理的办法统一管理。

 

2、实验中心成立管理小组,在校、院的统一领导下由管理小组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。管理目标是优质,高效地为教学和科研服务。

 

3、实验室内各室钥匙除用作办公之外,其他各室钥匙原则上由管理人员统一保管,管理小组负责人保管所有实验室钥匙。

 

4、管理小组人员之间既相互配合又明确分工。工作时间内若有公务或其他原因外出时,应预先移交所辖的管理工作并做好记录。

 

5、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包括仪器的申报、领用、登记、保管;教师使用实验室时的管理与协调;仪器的验收、维护与维修;实验使用情况的记载;实验室的安全等。

 

6、教师在工作时间内使用实验室时,由管理人员负责开门和锁门。对于各教学实验,其材料仪器的领用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,其它老师提前一周将下周所需材料报至实验室管理人员处,统一到储藏室领取,任何人不得享有特权。

 

7、实验室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,各院系老师都要支持实验室管理人员开展工作。教师使用实验室时,应做好室内的管理工作。主要包括:仪器设备的维护及使用,维修记录,学生实验的开设记录,实验室整理及清洁卫生和安全工作(水,电,门窗等)。若有异常情况,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。任课教师在每次实验结束后,应督促学生做好材料、仪器的清点、排放、归回和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工作,保证其它实验的正常进行。

 

8、教师若在工作时间之外使用实验室时,可向实验室管理人员临时借用钥匙,至下一个工作日开始时交回钥匙,同时做好借还记录。

 

9、大型精密仪器实行专人管理和操作。鼓励教师使用此类仪器,但必须在正确掌握使用方法后方可操作。使用后做好详细记录。

 

10、学生开展毕业论文或其他科研活动,应在指定实验室内进行并按规定进行管理。若必须在某一专门实验室开展工作,必须有指导老师在场。学生毕业论文所需的材料仪器由指导老师负责领用,并由指导老师负责保管、检查与维护,待毕业论文结束后统一进行归还。各指导老师有责任向所带学生进行仪器使用、维护、安全方面的教育。对于由于使用不当而损坏的仪器设备,需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。



11、所有师生及外来人员进入楼内,应保持楼内的清洁和安全。不准在教室,实验室,实训室,仪器室,贮藏室内抽烟和食用影响楼内卫生的食品、饮料,禁止在教学,科研的社会服务项目之外使用电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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